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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寫呢篇文之前,我特別搜羅一堆坊間時事評論員/KOL對消費券嘅評論,但結果卻發現,完全無人察覺呢個荒謬嘅存在。本來消費券嘅用途,就係鼓勵市民踴躍消費,以重新熱絡消費市道;但限聚令嘅設立,卻係阻嚇市民盡量留響家中,切勿流連街上娛樂以增加感染風險。兩樣一齊做,就好似一個精神分裂嘅癲婆一樣,用盡全力抵消自己嘅政策效果。
陳茂波指他之所以力推消費券而非直接派錢,乃受到海外相似政策的影響。然而即使在去年號稱最成功的台灣,今年對於是否再次推出「振興五倍券」,坊間依然展現出分歧態庋;去年曾發放重新探索新加坡」旅遊消費券的星加坡政府,也是保持近似立場,更遑論日本、美國這些選擇直接派發現金的國家。究竟香港和以上這些地區政府的公共理財思維差距在那?
陳茂波曾表示,過去直接派發現金給予他的經驗是,一般市民傾向將現金儲起,無法產生振興消費的作用,因此才改以迫使市民在指定日期內用完否則作廢的「電子消費券」上場。然而台灣資深傳媒人蔡碧月引述日本經濟學者崔麻樹點出,日本政府選擇派發現金正正不是要叫市民上街消費,而是鼓勵他們留在家中,避免疫情因市民踴躍上街消費而惡化。
台灣自從5月因疫情惡化進入三級警戒後,他們最關心的乃是何是「解封」而非再次派發「三倍券」,新加坡在「半封城」期間旅遊消費券也是得物無所用。相反,直接派發現金既可以當成是一種經濟停頓下的應急錢,也可以視之為政府展現對市民的關懷或鼓勵。簡而言之,只有在疫情結束,市面初步回復正常之際,刺激經濟的消費券才能產生最大效果。
目前香港處於尷尬的地方是雖然每日確診個案已跌至近零,然而在醫療專家的建議下,仍將群眾聚集視之為高危,只會令電子消費券事倍功半。現在政府既出消費券,又拒絕撤回禁制令,就好像駕車的司機一隻手猛力向左轉軚、另一隻手向向相反方向右轉──好運的,是兩者互相抵消而徒勞無功;衰運的卻是換來車毀人亡的結果。